深基坑支护方法
哈尔滨基坑支护是指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深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的措施。
1、排桩支护
排桩支护是将钢筋混凝土挖孔、钻(冲)孔灌注桩柱列式隔断安插,且在桩顶浇筑较大截面的钢筋混凝土帽梁加以增加各桩之间的可靠持续,其中柱列式隔断安插分为桩与桩之间有必然净距的疏排安插形式和桩与桩之间相切的密排安插形式。
2、水泥土桩墙
水泥土桩墙通常呈格构式安插,要仅依靠其本身自重和刚度保护基坑土壁安全,普通不设支撑,分外情况下可在采取措施后部分进行加设支撑,水泥土桩墙可分为深层搅拌水泥土桩墙和高压旋喷桩墙等。
3、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是泥浆护壁前提下,沿着深开挖工程的周边轴线采用一种挖槽机器开挖出一条狭长的深槽,清槽后,在槽内吊放钢筋笼,而后用导管法浇筑水下混凝土形成一个单位槽段,最终在地下浇筑成一道连续的钢筋混凝土墙壁。
4、逆作拱墙
逆作拱墙将基坑开挖成圆形、卵形等弧形平面,并沿基坑侧壁分层逆作钢筋混凝土拱墙,行使拱的作用将垂直于墙体的土压力转化为拱墙内的切向力,以充分行使墙体混凝土的受压强度,从而满足强度和稳定的要求。
基坑支护设计时,首先应当依据基坑深度、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等合理划分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然后综合基坑侧壁安全等级、施工、气候条件、工期要求、造价等因素合理选择支护结构类型。同一基坑的不同侧壁可分别确定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并依据侧壁安全等级分别进行设计。但当采用内支撑支护体系时,应以支撑两侧安全等级高的控制设计。表 32.2.1 为北京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有关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确定原则。
注:
(1)h───基坑开挖深度。
(2)α───相对距离比 a=x/ha 。为管线、邻近建(构)筑物基础边缘(桩基础桩端)离坑口内壁的水平距离与基础底面距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见图 32.2.1。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Ⅰ 复杂──稍密以下碎石土、砂土和填土,软塑~流塑粘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标高之上,且不易疏干;
Ⅱ 较复杂──中密碎石土、砂土和填土,可塑粘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标高之上,但易疏干;
Ⅲ 简单──密实碎石土、砂土和填土,硬塑~坚硬粘性土,基坑深度范围内无地下水。
坑壁为多层土时可经过分析按不利情况考虑。
(4)如邻近建(构)筑物为价值不高的、待拆除的或临时性的,管线为非重要干线,一旦破坏没有危险且易于修复,则α值可提高一个范围值;对变形特别敏感的邻近建(构)筑物或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物等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当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或三级时,应提高一级安全等级;当既有基础(或桩基础桩端)埋深大于基坑深度时应根据基础距基坑底的相对距离、附加荷载、桩基础形式以及上部结构对变形的敏感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α值范围及安全等级。
(5)同一基坑周边条件不同可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当采用内支撑时,应以对应安全等级严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