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等级划分
哈尔滨基坑支护设计时,首先应当依据基坑深度、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等合理划分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然后综合基坑侧壁安全等级、施工、气候条件、工期要求、造价等因素合理选择支护结构类型。同一基坑的不同侧壁可分别确定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并依据侧壁安全等级分别进行设计。但当采用内支撑支护体系时,应以支撑两侧安全等级高的控制设计。表 32.2.1 为北京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有关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确定原则。
注:
(1)h──基坑开挖深度。
(2)α──相对距离比 a=x/ha 。为管线、邻近建(构)筑物基础边缘(桩基础桩端)离坑口内壁的水平距离与基础底面距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见图 32.2.1。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Ⅰ 复杂──稍密以下碎石土、砂土和填土,软塑~流塑粘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标高之上,且不易疏干;
Ⅱ 较复杂──中密碎石土、砂土和填土,可塑粘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标高之上,但易疏干;
Ⅲ 简单──密实碎石土、砂土和填土,硬塑~坚硬粘性土,基坑深度范围内无地下水。
坑壁为多层土时可经过分析按不利情况考虑。
(4)如邻近建(构)筑物为价值不高的、待拆除的或临时性的,管线为非重要干线,一旦破坏没有危险且易于修复,则α值可提高一个范围值;对变形特别敏感的邻近建(构)筑物或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物等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当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或三级时,应提高一级安全等级;当既有基础(或桩基础桩端)埋深大于基坑深度时应根据基础距基坑底的相对距离、附加荷载、桩基础形式以及上部结构对变形的敏感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α值范围及安全等级。
(5)同一基坑周边条件不同可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当采用内支撑时,应以对应安全等级严的控制)
地下连续墙是采用原位连续成槽浇筑形成的钢筋混凝土围护墙,具有挡土和隔水双重作用。通常连续墙的厚度为600mm、800mm、1000mm,也有厚达1200mm的,地下连续墙一般与锚索或支撑组成锚拉式结构或支挡式结构。
哈尔滨基坑支护在工程应用中地下连续墙已被公认为是深基坑工程中非常好的挡土结构之一,它具有如下显著的优点:
a. 施工具有低噪音、低震动等优点,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小;
b. 连续墙刚度大、整体性好,基坑开挖过程中安全性高,支护结构变形较小;
c. 墙身具有良好的抗渗能力,坑内降水时对坑外的影响较小;
d. 可作为地下室结构的外墙,可配合逆作法施工,以缩短工程的工期、降低工程造价。
地下连续墙造价较高,施工要求专用设备,只有用在一定深度的基坑工程或其它特殊条件下才能显示其经济性和特有的优势。一般情况下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如下条件的基坑工程:
a. 深度较大的基坑工程,一般开挖深度大于15m才有较好的经济性;
b. 邻近存在保护要求较高的建、构筑物,对基坑本身的变形和防水要求较高的工程;
c. 基地内空间有限,地下室外墙与红线距离极近,采用其它围护形式无法满足留设施工操作空间要求的工程;
d. 围护结构亦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且对防水、抗渗有较严格要求的工程。